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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在年报中公开披露《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对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的附属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列示。控股股东的附属关联方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资金和非经营性资金,其中,经营性资金主要形成原因是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因销售货物或采购材料而形成的欠款,非经营性资金主要形成原因是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因租用公司部分厂房所发生的租金和水电费。 2011年4月27日,公司接到深交所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50号),监管函认为公司2010年度期间控股股东附属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行为不符合深交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公司接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要求控股股东的附属关联方承诺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资金往来有关规定,并在4月30日之前将拖欠的非经营性资金全部还清。 (2)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目前,控股股东的附属关联方已于2011年4月28日前将拖欠的非经营性资金全部还清,具体情况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28日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承诺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资金往来有关规定,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发生类似情况。 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4月21日) 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4月28日) 3.《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召开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5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能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参加表决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议案》(全文详见2010年5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2010年5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经公司核查: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的“(二)限售股变动情况表”部分,单位列示错误,应为“万股”,公司披露为股。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的“(二)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中,袁新文任职或兼职情况应为:“袁新文,独立董事,男,1962年生,硕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审计处处长,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披露为:“袁新文,独立董事,男,1962年生,硕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审计处处长,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的“六、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部分“本年度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应为“不适用”,公司披露为“是”。 增加“七、公司治理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2010年4月,公司董事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取得一定成效。 2010 年11 月 23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1年1月18日作出了《关于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1】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接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反省,认真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逐项制订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专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上报福建证监局并予以公告,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及整体竞争力。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及时制订并修订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专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募集资金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东莞浔兴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结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信息披露。公司通过专项整改,透明度和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董事会今后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大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总结公司治理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充分认识到规范运作是基础,发展是根本,有持续竞争力的公司需要良好的公司治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福建证监局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七节“董事会报告”的“13 薪酬分析”表“薪酬总额同比增减”一栏中 “施明取”应为“14.02%”、“张田”应为“11.21%”、“张健群”应为“11.39%”、“合计”应为“6.38%”;公司披露为:“施明取 9.73%”、“张田 -0.4%”、“张健群 5.43%”、“合计 5.43%”。 第九节“重要事项”中“9.6.1”公司没有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应补充披露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和协议价格执行。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3、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1)截止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应为: ■ 公司披露为: ■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应为“ 2000 万元,占 2010年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2%”,公司披露为“4000元,占 2010年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20%”。 特此更正。 更正后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刊登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同时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阅读上述信息时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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