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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1-032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事项进展公告 2011-05-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世贸中心广场开设天虹商场加盟店,并与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公司)拥有"天虹商场"特许经营体系,有偿授予被特许人(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其特许经营体系,被特许人筹备开设的特许商场面积约24000平方米。该事项已于2010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 一、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将《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二、变更后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宾虹路云天大厦2幢309房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海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日常百货、纺织品、服装、农产品(不含食品)、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文化用品(除音像制品、报刊、电子出版物)、体育用品及器材、金银珠宝首饰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署时间:2011年5月16日 生效时间:2011年5月16日 履行期限:10年 主要内容: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将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对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履行《特许经营合同》、附件及其补充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须保证金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对特许商场所处房屋或商场的使用权与经营权。 四、其他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备查文件: 1、《关于<特许经营合同>及附件转让的协议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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