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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2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于2011年5月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报告》的议案。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1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52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送1股,转增2股,实施后总股本为678,080,000股,增加156,480,000股。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24日 (三)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011元(其中流通股个人股东、QFII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0.011元后,税后股利每股0.00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代理发放,在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31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不计息。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红利款由公司按其指定的账户直接划转。 (3)本次派送的红股和资本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送转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678,08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1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赫荣刚、聂嘉宏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5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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