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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5月13日发出临时会议通知,于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八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加表决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做出以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以下对外担保议案

1、《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为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对外担保有关公告。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决定于2011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见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7日

附件: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原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新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单笔对外投资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5%的重大投资项目;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现修正为“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新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单笔对外投资(不包括参加土地挂牌或竞标)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重大投资项目;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包括购买土地)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原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融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变更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决议,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或向股东大会提请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决定为公司借款提供的资产抵押;

(十七)在以下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1)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和股东的附属企业这些单位以外的法人提供单项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或同一被担保人累计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或累计生效金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30%的担保。对于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应当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为购买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开发商品房的客户提供的各类按揭担保。

(3)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各类担保。

(十八)审议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九) 审议决定公司单笔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5%的重大投资项目;但若审议决定公司参加土地挂牌或竞拍,则单笔对外投资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

(二十)在勿需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决定公司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现修正为:“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融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变更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决议,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或向股东大会提请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决定为公司借款提供的资产抵押;

(十七)在以下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1)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和股东的附属企业这些单位以外的法人提供单项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或同一被担保人累计涉及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或累计生效金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30%的担保。对于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应当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为购买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所开发商品房的客户提供的各类按揭担保。

(3)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各类担保。

(十八)审议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包括购买土地)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九) 审议决定公司参加土地挂牌或竞拍事项;审议决定公司单笔对外投资(不包括参加土地挂牌或竞标)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0%的重大投资项目;

(二十)在勿需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决定公司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原章程其他各条款维持不变。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1-10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期对外担保的七项议案。遵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议案内容合并披露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或申请授信额度与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62550万元人民币加400万美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被担保对象金额(万元)借款银行期限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500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一年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USD400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一年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85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一年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000华夏银行福州闽江支行一年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00招商银行厦门松柏支行一年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000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一年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一年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1500中信银行福州市古田支行一年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4300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一年
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3000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一年
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6800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一年
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600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一年
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5000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三年

2、公司控股子公司互保金额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单位被担保单位金额(万元)借款银行期限
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一年

3、公司为外部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22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被担保对象金额(万元)借款银行期限
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22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闽都分行一年 

4、担保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点福州马尾君竹路电子厂房一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柯真明。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501.15万元,净资产为3957.64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87389.01万元,净利润668.89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其余45%股权为其经营层及骨干员工持有,这些股东除少数情况外未提供对等担保。公司已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作为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风险较小。

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107室,法定代表人柯真明。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9100.11万元,净资产为3969.82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77097.48万元,净利润508.62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其余49%股权为其经营层及骨干员工持有,这些股东除少数情况外未提供对等担保。公司已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作为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风险较小。

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76.06%的子公司,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94%股权,该公司总经理赵建拯持有该公司3%股权。该公司经营速冻食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注册地点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法定代表人柯真明。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311.68万元,净资产为1316.44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1114.22万元,净利润261.53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主导该公司运作,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对等担保。公司已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作为反担保。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君竹路电子工业小区1#楼二层,法定代表人程必泓。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4949.25万元,净资产为25110.10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02620.66万元,利润总额为2548.40万元,信用状况良好。

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4.22%的子公司,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和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分别持有其24.29%和11.49%股权。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基地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39号,法定代表人廖丹奇。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213.31万元,净资产为10615.82万元,2010年净利润-478.89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主导该公司运作,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对等担保。

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沥青、润滑油、工业用重油等的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音响,舞台灯光销售和安装。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君竹路162号,法定代表人王琳。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9990.21万元,净资产为4226.22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8818.66万元,净利润382.79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当前对外担保多是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融资行为,我们认为,当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其风险都在可控范围内,并且正在努力通过大股东承接担保等措施减少为外贸类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公司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它们的贸易融资方式包括出口押汇、进口信用证开证、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较短,资金周转快,所以担保总额较大。这几家控股子公司近几年来外贸进出口总额较大,总体经营业绩较好,最近几年来公司为它们提供的担保均未出现或有负债风险。基于扶持子公司经营且以上控股子公司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预计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同意继续为它们提供担保。

公司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对方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无关联关系,没有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单位担保金额共计11,521.4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61,587.26万元。公司上述所有对外担保合计金额为73,108.66万元,占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132.5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7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1-1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遵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该议案内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近期为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广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借款128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于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方锦华先生担任广福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不持有该公司任何股份),上述担保若实施,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担保议案时,8名公司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广福公司主营生产有色金属及其制品,销售本公司合同规定的内销产品。注册地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路,注册资本金168.52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方锦华。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319.69万元,净资产为2889.09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39683.98万元,净利润273.82万元。信用状况良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持有该公司38.92%股权,为第一大股东,福州市国有资产营运公司持有22.51%股权,剩余股权为外资持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员工均不持有该公司股份。

三、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广福公司提供的担保为续保,且由广福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相信上述担保没有风险,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最近几年来经营正常,业绩稳定。由于广福公司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措施,综合各方面情况,我们认为该项续保没有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单位担保金额共计11,521.4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61,587.26万元。公司上述所有对外担保合计金额为73,108.66万元,占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132.5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相关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7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1-1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7日—2011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年 6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7日下午15:00 至 2011年6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议案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议案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5、《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6、《关于三木集团董事和监事津贴的提案》。

议案7、《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8、《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9、《关于为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为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为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4、《关于为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5、《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6内容请查阅公司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议案7-15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有关公告,或查询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帐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书面代理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2011年6月1日、2日8:30—11:30时和15:00—17:0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6楼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处登记。

(2)股东大会召开当天09:00-14:00时,在大会会场登记。

3、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或注明具体授权情况)。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2)受托人情况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①对2010年度股东大会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②对2010年度股东大会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③对2010年度股东大会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年6月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32;投票简称:三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15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议案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1.00
议案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2.00
议案3《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
议案4《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00
议案5《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5.00
议案6《关于三木集团董事和监事津贴的提案》。6.00
议案7《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00
议案8《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8.00
议案9《关于为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00
议案10《关于为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0
议案11《关于为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1.00
议案1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12.00
议案13《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3.00
议案14《关于为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4.00
议案15《公司章程修正案》。15.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6月7日 15:00 至 2011年6月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彭东明

电话:0591-83355146 传真:0591-83341504

特此通知。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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