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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1-015 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上午10点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并由董事长陈秀玉女士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 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0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45万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表决结果为:赞成4人,代表股份6,23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并经有关商业银行初步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同意于2011年度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南安市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根据该行要求,公司将以自有土地、房产或其他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可以请求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向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根据该行要求,公司将以自有土地、房产或其他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可以请求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额度,以有关商业银行具体同意的为准。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本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陈秀玉女士全权签署与上述融资额度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并办理具体融资事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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