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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1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15:00至2011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0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田永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9人,持有(代表)公司股份630,018,8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2120%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581,828,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1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9人,代表股份48,190,0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702%。 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29,739,568 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57%; 反对183,0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90%; 弃权96,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53%。 (二)《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9,734,56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49%; 反对183,0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90%; 弃权101,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61%。 (三)《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9,763,56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95%; 反对233,7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71%; 弃权21,6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4%。 (四)《关于201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832,42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0549%; 反对371,9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7701%; 弃权84,5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750%。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9,734,56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49%; 反对183,0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90%; 弃权101,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61%。 (六)《关于公司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9,734,56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49%; 反对183,0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90%; 弃权101,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61%。 (七)《关于确定2011年在云南冶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815,62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0201%; 反对371,9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7702%; 弃权101,3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098%。 通过网络方式参会前十大社会公众股东投票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靖宇、郭晓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郭靖宇、郭晓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书》。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5月6日(星期五)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其中董事丁吉林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尹立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显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杨国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彭金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田永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文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1,183,979,2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519,376.57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该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将从2,324,216,346.22元减少至1,969,022,580.52元,其中股本溢价金额为1,865,748,236.52元,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183,979,219元增至1,539,172,985元,股份总数将从1,183,979,219股增至1,539,172,985股。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1,183,979,2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519,376.57元,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将根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3,979,219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9,172,985元”; (二)第十八条中增加“2010年度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后公司股本增至1,539,172,985股,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756,169,168股”。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决定于2011年6月7日(星期二)以现场方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1年6月7日(星期二)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流通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6月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和企业管理部。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和企业管理部。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高宇莹 联系电话:0871—7455268 传真:0871—74553990871—7455605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11年6月7日(星期二)召开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表决,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1年6月7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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