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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1-1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1名,代表股数459,204,5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59,20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59,20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59,19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0.00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59,19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98%;反对0股;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0.002%。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27,730,211.6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07,592,559.7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46,173,888.16元。 公司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871,789,0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3,589,454.6元。对于个人股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 元;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表决结果:同意459,20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包含审计期间差旅费)。 表决结果:同意459,20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7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6%;反对0股,;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0.0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59,20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信托公司融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59,124,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99.98 %;反对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0.02%;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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