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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933,906,638.28元,折合基金份额为933,906,638.28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1年5月17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933,906,638.28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邱新红先生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浦发银行、宁波银行为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浦发银行和宁波银行即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公开募集发行的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7,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发行期为4月26日至5月27日,欢迎广大投资者认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F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8888 2、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相关规则请遵照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浦发银行各营业网点 浦发客服电话:95528(全国) 浦发网址:www.spdb.com.cn 2、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 宁波银行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宁波银行网址:www.nbcb.com.cn 3、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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