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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 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1-017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8日在本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郑海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713,249,53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5.4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陈英学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对议案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713,249,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12,598,551.5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259,855.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4,104,714.37元,减去2010年已分配2009年度利润87,200,000.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28,243,410.76 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以此方案分配,公司累计需要支付股利87,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1,043,410.7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201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税后)。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税后)。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201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 同意股份713,24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陈尚和先生代表独立董事所做的《独立董事2010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章彦、陈英学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陈英学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 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1-018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股东单位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书面通知,该公司近日完成企业改制工作,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首发京津塘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企业法人为姜沿平。该公司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市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32,32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4%。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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