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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闻传媒

股票代码:000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纬路

邮政编码:100621

联系电话:010-6453554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5月12日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闻传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行为尚待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财政部的同意和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华闻传媒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首都机场集团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上海渝富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首都机场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267,205,570股之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本报告书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人民币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楼

3、 法定代表人:董志毅

4、 注册资本:50亿元

5、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000032547

6、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7、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8、 经营范围:为中外航空企业提供地面保障服务,对下属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柜台场地出租;停车场管理;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9、 经营期限:长期

10、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222101128791

11、 股东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局,持股100%

12、 通讯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纬路

13、 邮政编码:100621

14、 联系电话:010-645355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资料

首都机场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资料如下表所示: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公司任职
董志毅中国北京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刘彦斌中国北京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张光辉中国北京党组副书记
陈国兴中国北京副总经理
高世清中国北京副总经理
崔友军中国北京党组副书记
姚亚波中国北京副总经理
张木生中国北京副总经理
赵璟璐中国北京总会计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首都机场集团无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首都机场集团在中国境外除持有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北京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0694.HK)56.61%的股份外,无在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为加强首都机场集团机场主业发展的需要,经财政部批准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267,205,570股。

首都机场集团本次转让后不再持有华闻传媒股份,目前尚无在未来12 个月内买入华闻传媒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11年1-2月,首都机场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8,973,00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66%),持有的股份数量已由减持前的276,178,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20.31%)降至267,205,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9.65%)。

经公开征集受让方,首都机场集团于2011年5月12日与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所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267,205,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9.65%。

本次权益变动后,首都机场集团不再持有华闻传媒股份。

二、首都机场集团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首都机场集团于2011年5月12日与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受让方: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量总额为267,205,5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9.65%。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其确定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923元/股。以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 90%为基准定价。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支付期限:《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首都机场集团支付股份转让金额30%;在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之前支付完毕剩余股份转让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五)股份登记过户

在获得完成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有关主管部门的全部批准手续、且上海渝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完所有转让价款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六)协议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自获得财政部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特别条款

上海渝富同意在本次成功受让股份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华闻传媒同意的基础上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管理的全部或部分媒体资产注入华闻传媒,以此代替首都机场集团原承诺资产注入的相关事项并公告。如上海渝富提交的资产注入方案未获得华闻传媒的同意,上海渝富应继续提交相关媒体或广告资产的注入方案。如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拥有或管理的传媒资产注入华闻传媒的,也视同上海渝富履行了上述行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首都机场集团持有的华闻传媒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批准情况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首都机场集团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案已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财政部同意。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行为尚需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财政部批准。

五、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首都机场集团虽然是华闻传媒的并列第一大股东,但不是华闻传媒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让。

(二)首都机场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华闻传媒的负债,不存在华闻传媒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华闻传媒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首都机场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8,973,00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66%),持有的股份数量已由减持前的276,178,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20.31%)降至267,205,57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19.65%)。其中:2011年1月份卖出6,800,400股,2011年2月份卖出2,172,600股。卖出价格在每股5.50~5.86元之间。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情况外,首都机场集团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闻传媒的股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收购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志毅

签署日期:2010年5月1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首都机场集团营业执照;

二、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
股票简称华闻传媒股票代码000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柱路28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其他 □ (请注明)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267,205,570 股 持股比例: 19.6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267,205,570 股 变动比例: 19.65%

变动后持股数量:    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在二级市场累计卖出华闻传媒股份8,973,000股(占华闻传媒已发行股份的0.66%)。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财政部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董志毅

日期: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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