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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11-26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至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 月17日15:00 至2011年5 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公司综合技术大楼1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晓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23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303,575,90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62,462,56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41,113,34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02,405,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1%;反对187,441股;弃权982,514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02,280,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1,541股;弃权1,133,674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543,821,347.10元,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2,546,430.99元,剩余利润1,411,274,916.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35,542,186.38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46,817,102.49元,减去已分配的公司2009年度现金股利195,048,427.20元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151,768,675.29元。 董事会拟对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以2010年末总股本750,161,424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5元(含税)进行分配,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5股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5,080,712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75,080,712股)。 同意302,753,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反对455,441股;弃权366,78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同意302,284,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1,541股;弃权1,130,094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分以下二个子项表决: 1、《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和接受劳务23,670万元)的议案》 同意302,255,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257,841股;弃权1,048,194股。 关联股东王晓华先生持股14,137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采购和接受劳务130,273万元)的议案》 同意40,717,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9%;反对274,941股;弃权1,031,094股。 关联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高管股东王晓华先生、王相民先生、蒋建芳女士合计持股261,552,054股,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对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302,285,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141,841股;弃权1,148,194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增董事会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302,260,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430,541股;弃权884,594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02,26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7,041股;弃权1,142,894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公司章程修改 同意302,26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1,541股;弃权1,148,594股。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 同意302,26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1,541股;弃权1,148,594股。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 同意302,26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1,541股;弃权1,148,594股。 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 同意302,265,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1,541股;弃权1,148,594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进一步拓展业务、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并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资本结构,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产业发展,为此计划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 1、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同意302,29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841股;弃权1,047,294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同意302,295,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441股;弃权1,045,094股。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 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各期限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302,296,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441股;弃权1,044,194股。 4、募集资金用途 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302,293,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441股;弃权1,047,194股。 5、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同意302,293,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441股;弃权1,047,294股。 6、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同意302,293,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441股;弃权1,047,294股。 7、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同意302,293,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541股;弃权1,047,194股。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同意302,296,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8%;反对235,441股;弃权1,044,294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领导小组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会为此设立的由本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曾光安先生、董事会秘书王祖光先生、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刘传捷女士组成的公司债券发行上市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定价方式、票面利率、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障措施、担保事项、债券登记上市、发行与上市场所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债券上市协议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302,263,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7%;反对167,741股;弃权1,144,394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岳秋莎女士、覃治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事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岳秋莎女士、覃治先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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