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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1-1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8日下午1:30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杨南街36号杨桥永辉二楼会议室举行。结合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果,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有75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80,432,261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8.61 %。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轩松先生主持。除董事沈敬武先生、董事陈光优先生、独立董事毛嘉农先生、监事陈日辉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除李建波先生、陈金成先生、翁海辉先生、罗雯霞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外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董事会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从2011年行业发展趋势及机遇、经营目标与战略、经营风险因素及对策三个方面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分析。

  (以上议案680,328,5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 25,814股反对; 77,852股弃权)

  (二)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

  (以上议案680,270,3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 25,814股反对; 136,052股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年度审计,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决算议案。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 25,814股反对; 78,352股弃权)

  (四)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2,393,338.2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239,333.82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218,154,004.4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5,831,547.08元,扣除2009年度现金股利分配65,790,000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8,195,551.48元;

  3、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7,9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76,790,000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31.68%。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61,405,551.48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年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680,270,3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154,266股反对; 7,600股弃权)

  (五)关于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合计人民币12,633,848.67元)的汇报,并同意2011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合计约人民币19,752,988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1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以上议案269,428,04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92%; 83,514股反对; 122,752股弃权; 关联股东张轩松、张轩宁、郑文宝、郑景旺、叶兴针、谢香镇、林登秀、黄纪雨回避了该项表决)

  (六)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独立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所有子公司2011年度审计及其它常规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包含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各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等审计报告。与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680,270,3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214股反对; 134,652股弃权)

  (七)关于公司2010年度授信、贷款情况及2011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含银承敞口)余额10.25亿元,全年共产生财务费用7,038万元,其中:利息净支出5,668万元,金融手续费等1,370万元。

  2011年公司计划新开门店50家(其中21家属募投门店,使用募集资金建设),新建重庆总部大楼、重庆物流、安徽物流等项目,不含募投项目预计2011年投资将达14.25亿元。为获取优质的商业物业预留10亿投资额度。预计2011年度营业现金净流入8亿元,计划2011年启用新贷款(含银承敞口)16亿元左右。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营运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2011年度将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等七家银行申请总计5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种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5,814股反对; 78,352股弃权)

  (八)关于修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1、变更公司章程原第二章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与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预包装、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2、修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3、修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期限为一个季度内、累计金额在2000万元内的决定权,但须及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通报董事会"为"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期限为一个季度内、单项总额在5000万元内的决定权,但须及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通报董事会"。

  4、经2011年3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行政管理制度由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改称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据此,分别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为"总裁"、"副总裁"。

  5、修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条(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为"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及增减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 %;25,814股反对; 78,352股弃权)

  (九)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8 号文核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3.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78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和保荐费人民币10,000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780万元。募集资金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578.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2,201.07万元。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90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超募资金62,813.07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为189,388万元,扣除已置换的募投项目资金38,477.88万元和18,000万元已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投项目资金后,目前公司处于专户中的募投项目资金尚余128,390万元。由于部分租赁物业在2011年还不能交付,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为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拟将其中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项目需提前使用预计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公司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5,814股反对; 78,352股弃权)

  (十)关于提名熊厚富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郑景旺先生因身体原因请辞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同意提名熊厚富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以上议案680,270,2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 %;25,814股反对; 136,152股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注册发行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上述银行包销的额度比例为10:5。其中发行利率视当期公司评级对应的交易商协会指导利率而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全权处理本次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以上议案680,327,9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952股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的议案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签订的合资合同(详见2011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之《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公告》),同时要求待项目建设的地下10,000平方米商业物业建成或确认由我公司经营后,适时退出上述项目公司。

  投资者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参阅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http://www.fzgtzyj.gov.cn/)。

  (以上议案680,270,3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85,614股反对; 76,252股弃权)

  (十三)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鉴于经营发展所需,同意首次发行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714 股反对; 76,452股弃权)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以上议案680,328,08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724 股反对; 76,452股弃权)

  3、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具体期限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而定;

  (以上议案680,328,095 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852股弃权)

  4、债券利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具体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监管部门备案确定;

  (以上议案680,299,5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105,352股弃权)

  5、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852股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用于补充本公司及/或子公司营运资金、资本开支或偿还本公司原有债务等;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852股弃权)

  7、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852股弃权)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852股弃权)

  9、为便于董事会操作本次发行事宜,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需求,制定及修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

  (2)办理与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3)进行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以上议案680,328,0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314股反对; 76,852股弃权)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以上议案680,329,495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7,614股反对; 75,152股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涉第八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十三项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第五项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张轩松、张轩宁、郑文宝、郑景旺、叶兴针、谢香镇、林登秀、黄纪雨须回避该项表决后,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其余十项议案分别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翁晓健律师、程晶晶律师到会全程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上述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1-19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10年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七处物业,年租金合计6,493,330元,其中:

  (1)公司(大学城店)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316国道北侧(原余盛批发市场)部分物业,面积6,650平方米, 2010年度租金1,197,000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侯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316国道北侧(原余盛批发市场)部分物业,面积13,235平方米,2010年租金964,500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永辉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厂房,面积14,000平方米,2010年租金1,000,800元;

  (4)公司(群众路店)向关联公司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90号2#、3#、4#连接体29超市、04店面、23店面、22店面物业,面积2,055平方米,2010年租金840,000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永安市五四路豪门御景三区负一层至三层物业,面积8,892.24平方米,2010年租金1,615,080元;

  (6)公司(金山店)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生活区六期北面公园道一号物业负一层开设门店。面积8,540平方米,2010年年租金及物业费589,950元;

  (7)公司(大宗业务部)向关联公司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部分厂房用于办公,2010年租金286,000元。

  2、公司向两家关联公司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XUANHUI (AUST) PTY LTD)和兴旺(澳大利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XINGWANG (AUST) INVESTMENTS PTY LTD)进行采购,合计人民币6,140,518.67元。其中:

  (1)向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进口黄油,交易折合人民币638,005.81元;

  (2)公司向兴旺(澳大利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口油漆,折合人民币3,762,712.07元;进口黄油,折合人民币1,739,800.79元。

  2010年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12,633,848.67元。

  (二)201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在2011年将进行如下关联交易:

  1、拟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六处物业,年租金合计8,444,460元,其中:

  (1)公司(大学城店)拟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316国道北侧(原余盛批发市场)部分物业,面积6,650平方米,该租赁物下半年将拆迁,届时由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过渡性的租赁物给公司使用,预计2011年度租金897,000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侯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物流中心)拟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316国道北侧(原余盛批发市场)部分物业,面积13,235平方米,该租赁物下半年将拆迁,物流中心将搬到自有物业营运,上半年租金482,250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永辉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关联公司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厂房,面积14,000平方米,年租金1,100,880元;

  (4)公司(群众路店)拟向关联公司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90号2#、3#、4#连接体29超市、04店面、23店面、22店面物业,面积2,055平方米,年租金840,000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永安市五四路豪门御景三区负一层至三层物业,面积8,892.24平方米,年租金1,615,080元;

  (6)公司向关联公司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生活区六期北面公园道一号物业用于开设门店。面积8,540平方米,物业年租金及物业费3,509,250元。

  2、公司拟向两家关联公司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XUANHUI (AUST) PTY LTD)和兴旺(澳大利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XINGWANG (AUST) INVESTMENTS PTY LTD)进行采购,合计人民币11,308,528元。其中:

  (1)拟向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以约40澳元/桶的单价进口黄油8250桶,约折合人民币2,211,000元;

  (2)公司拟向兴旺(澳大利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约40澳元/桶的单价进口黄油13,750桶,以约99澳元/桶的单价进口油漆8,160桶。上述交易约折合人民币9,097,528元。

  2011年关联交易合计人民币约19,752,988元。

  二、关联方介绍

  1、 福建轩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轩辉房地产")成立于2005年11月,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轩松及张轩宁先生分别持有轩辉房地产60%、20%股份;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林登秀先生之兄长林登清先生持有轩辉房地产10%股份。轩辉房地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2、 福建省永辉商业有限公司(下称"永辉商业")成立于2003年8月,现注册资本3,51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轩松及张轩宁先生分别持有永辉商业35%、25%股份;公司股东郑文宝、郑景旺、谢香镇、叶兴针先生各持有永辉商业10%股份。永辉商业主营业务:销售钟表、眼镜;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对商业、贸易业的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服务。

  3、 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XUANHUI (AUST) PTY LTD)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1澳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轩宁先生及其配偶张秀琴女士各持股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50%。

  4、 兴旺(澳大利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XINGWANG (AUST) INVESTMENTS PTY LTD)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1澳元。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之一郑景旺先生及其配偶林凤英女士各持股轩辉(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50%。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依据市场原则公允作价。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0年已发生的及2011年计划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2010年已发生的及2011年计划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多年来的经营惯例所形成,符合公司的利益及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有关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决策程序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3、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1-2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5月18日在公司总部黎明会议室召开。会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其中监事陈日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补选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林登秀先生接替郑景旺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期满。

  (以上议案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林登秀先生简历

  林登秀,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2009年8月至今担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工程部经理。历任福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屏西店、汇达店店长,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仓山片区总经理。现任福州市仓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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