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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ST思达 公告编号:2011-13TitlePh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时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花园路北段迎宾路1号,黄河迎宾馆10号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双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黄荣士、许振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4、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0年财务经营状况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公司全年实现利润为11,853,641.6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金,2010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853,641.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2,714,169.96元,201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72,243,252.91元。因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董事会决定2010年年度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5、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公司2010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6、选举舒育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7、选举季丽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8、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关于201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额为人民币56万元;

  同意92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听取了独立董事杜海波先生、丁永生先生的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黄荣士 许振安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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