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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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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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9版)

  (2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网址:http://www.gf.com.cn

  (2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3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站:www.jyzq.com.cn

  (3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709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22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电话:0769-22116557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张巧玲

  网址:www.dgzq.com.cn

  (3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网址:www.tebon.com.cn

  (35)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金钱大厦111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962336(上海地区)

  电话:0571-87915129

  联系人:乔骏

  网址:www.ctsec.com

  (3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3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52310586

  联系人:水晨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 021-63325888-3108

  传真: 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热线: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4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联系人:张瑾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4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户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70178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4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72100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4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4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4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4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业务联系电话:021-32229888

  网址:www.ajzq.com

  (48)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 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50)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1410/027-87618882

  网址:www.tfzq.com

  (5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5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5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户服务电话:967218 、400-813-9666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网址:www.ccnew.com

  (5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60)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客户服务电话:0351-4167056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6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联系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天相投顾网-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https://jijin.txsec.com

  (6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联系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6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联系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0931-4890208、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6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林长华

  电话:010-58568181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6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7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客户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7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3.网上直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网址:www.yhfund.com.cn

  (十五)基金的存续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十六)认购费率

  本基金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五档,认购费率表如下:

  ■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投资者重复认购时,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十七)认购的计算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在认购期内投资800,000元,并且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9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800,000/(1+0.8%)=793,650.79元

  认购费用=800,000-793,650.79=6,349.21元

  认购份额=(793,650.79+295)/1.00=793,945.79份

  即:投资者投资8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认购期结束时,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所折算的份额,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793,945.79份。

  (十八)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由利息所转的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有效认购款项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二、认购安排

  (一)认购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6月23日。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各个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若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没有明确规定,则由各销售机构自行决定每天的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发售时间,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原则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2)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认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基金备案条件的相关规定;

  (5)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三)认购限额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在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仅对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需满足本基金关于募集上限和基金备案条件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

  三、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认购日24小时全天认购,工作日15:00点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个工作日交易结算,节假日提交的申请按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交易结算。

  2.开户和认购程序

  2.1开立基金账户

  ⑴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交易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天盈账户所支持的银行卡。

  ⑵登录本公司网站开始开户。

  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⑶选择客户类型。

  ⑷选择银行卡。

  ⑸通过银行身份验证或开通基金业务。

  ⑹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并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⑺填写《风险调查问卷》。

  (8)开户成功。

  2.2提出认购申请

  ⑴进入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登录网上交易。

  ⑵选择认购基金。

  ⑶通过银行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应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起在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接受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认购期结束后才能够确认,对于本基金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能进行撤单交易。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特别提示:

  如果投资者在开户时没有填写过《风险调查问卷》,在首次办理认/申购手续时需要填写《风险调查问卷》。

  (二)通过中国银行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部分网点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发售日每天 16:00 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3)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应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三)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并仅供个人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券商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十四)销售机构”,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四、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通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本公司的北京直销中心、深圳直销中心和上海分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认购业务但提供咨询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手续

  3.1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过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4)《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7)《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8)《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加盖预留印鉴);

  (9)《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特别提示:

  (1)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本公司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办理的申请资料进行调整。

  (3)如果投资者在开户时没有填写过《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在首次办理认/申购手续时需要填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3.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直销认/申购申请表》(加盖预留交易印鉴)、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500059261889

  直销专户二: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53429027302269

  在办理认购业务时,需要按照《直销业务办理指南》的要求提供划款凭证,并且建议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款项的用途。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和基金账户卡。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基金认购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认购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 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单位)》;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T+2 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回单》。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应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并仅供机构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券商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十四)销售机构”,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认购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募集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有效认购款项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由利息所转的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退款

  (一)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被确认无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七、基金的验资

  认购期结束后,由注册登记机构计算投资者认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在10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认购款项的验资。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九、本次认购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邮政编码:100738

  法定代表人:彭越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刘晓雅

  电话:010-85186558

  传真:010-581630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唐州徽

  联系电话:010-66594855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详见本发售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十四)销售机构”。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详见本发售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十四)销售机构”。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联系人:伍军辉

  电话:010-58163000

  传真:010-58162824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7层、8层、9层、15层1-3室

  法定代表人:陈建明

  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签章注册会计师:郭新华、赵妍

  联系人:郭新华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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