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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1年5月18日~2011年11月17日,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人民币元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在6个月内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95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元/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59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7,837,368.70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477万元, "销售网络建设"使用185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47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600万元,银行手续费0.4万元,累计利息收入46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8775 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1年5月18日~2011年11月17日,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5.85%(6个月以内)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87.75万元。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四、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人民币元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在6个月内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凯撒股份拟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2、凯撒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7,837,368.70元,公司拟使用总额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的规定; 3、凯撒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凯撒股份本次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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