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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1-009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厅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12863.35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200万股的51.0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信贷综合授信的议案》。 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28,633,517股,其中赞成票为128,633,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行职务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李文君律师、戴文东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5 月18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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