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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1-02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点30分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玉林

  6.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部分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69,858,700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31%。

  2.公司董事、监事参加了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报告及报告摘要见201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

  (1)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449,069.34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46,449,069.34 元,加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79,889,208.44 元, 2010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26,338,277.78元。

  根据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拟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637,862,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5,844,300.44元,剩余260,493,977.3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63,786,269.40股。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见2011年4月27日《深圳巨潮网》)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① 选举陈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② 选举邵长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③ 选举王文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④ 选举李云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⑤ 选举贾保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⑥ 选举朱学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⑦ 选举叶永茂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⑧ 选举张复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⑨ 选举尚 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候选人简历见201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巨潮网》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举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① 选举文秀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② 选举付 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 表决情况:

  同意269,85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在对上述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中采用了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鲁鸿贵 焦 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1-02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11:00点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本次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陈玉林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陈玉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文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13503732170 0373-3978813)

  3.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陈玉林先生、叶永茂先生、李云生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陈玉林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叶永茂先生、尚贤女士、邵长金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叶永茂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叶永茂先生、张复生先生、王文新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叶永茂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张复生先生、尚贤女士、陈玉林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张复生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邵长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李云生先生、贾保良先生、张春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文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韩书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同意聘任肖树彬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权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 13503800806 0373-3978861)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聘任郭丽女士为公司审计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对公司会前提供的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有关资料进行审阅,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10.审议通过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其拥有的一宗土地(土地证号为:新国用[2008]第06003号,土地面积为253785.60平方米,土地净值为:261.25万元)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号:第20080604号,建筑物净值为:2877.59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进行抵押贷款。

  上述资产净值为:3138.8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以部分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凤泉支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凤泉支行贷款2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其第五长丝、第六长丝、第八长丝、第九长丝等车间部分机器设备(设备净值为:40136.86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凤泉支行抵押贷款。

  上述设备净值为:40136.8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截止该公告之日资产抵押数额已达92905.54万元;办理三方业务对外担保余额2520 万元。未超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规定的"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如用公司资产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进行抵押,公司董事会权限为:一年内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含一年内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其他担保的数额)"的权限数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邵长金先生,1962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3055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新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兼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844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云生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447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贾保良先生,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设备动力处处长、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德顺先生, 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书发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春雷先生,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一动力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集团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1-02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一次监事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11:00分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文秀江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选举文秀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19日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1-02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正公告

  2011年4月27日,我公司刊登了第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其中利润分配事项,由于笔误写成"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449,069.34万元,2010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26,338,277.78万元"。应更正为:"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449,069.34元,2010年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26,338,277.78元"。为此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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