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233638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0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7562063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5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67157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饶康达先生出席了会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郝雪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233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233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233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233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233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233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1707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反对票628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浙富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