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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临2011-021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9日在武钢集团办公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到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振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下列议题: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邓崎琳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振有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 反对票 0票 弃权票 0票 二、《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 1、张龙平先生、彭辰先生、张吉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2、肖微先生、邓崎琳先生、王振有先生、张龙平先生、孔建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肖微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3、邓崎琳先生、王振有先生、胡望明先生、彭辰先生、孔建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董事长邓崎琳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4、张吉昌先生、邓崎琳先生、王振有先生、孔建益先生、肖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张吉昌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 反对票 0票 弃权票 0票 三、《关于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投资镀锡板钢铁项目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武钢集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拟与新日铁以合资方式在武汉投资建设镀锡板钢铁项目,鉴于武钢集团自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或“本公司”)上市以来的相关承诺,结合目前该项目前期进展情况以及未来该项目建设和达产达效周期,本公司拟同意暂由武钢集团投资建设该镀锡板钢铁项目,但保留未来对该项目的择机收购权。 1、主要情况介绍 武钢集团拟与新日铁以合资方式在武汉投资建设镀锡板钢铁项目,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18.5亿元人民币,由新日铁与武钢各持50%股份,计划年产20万吨镀锡板和20万吨镀锡原板,预计2013年夏季正式投入运营。 根据本公司上市以来武钢集团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武钢集团未来如实质性获得从事与武钢股份同类业务的商业机会,且该等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武钢股份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武钢集团承诺:在武钢股份提出要求时,武钢集团将向武钢股份出让该等商业机会或该等商业机会所形成的出资、股份或权益,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武钢股份优先受让的权利。 由于武钢集团拟合资建设的镀锡板钢铁项目与本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武钢集团向本公司发来征询函和承诺函,征询本公司是否愿意投资镀锡板钢铁项目,并承诺如本公司决定放弃该商业机会,则今后在本公司提出收购要求时,将以独立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价为基础,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将持有的镀锡板钢铁项目股权或资产转让给本公司。 由于该镀锡板钢铁项目建设时间较长、资金投入较大,达产、达标、达效尚需时日,如由本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可能在项目实现效益前摊薄上市公司盈利,股东利益也可能受到影响。 因此,本公司综合分析利弊,拟放弃本次投资镀锡板钢铁项目的优先权,同意由武钢集团投资该镀锡板钢铁项目,但保留未来对该项目的择机收购权。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该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后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 反对票 0票 弃权票 0票 四、《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张文辉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硅钢事业部部长。李洪波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部长。 张文辉,男,汉族,江西贵溪人,196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炼钢厂副厂长、第一副厂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硅钢管理部部长,国家硅钢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硅钢管理部部长,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兼总调度长,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部部长兼总调度长,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硅钢事业部部长兼国家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李洪波,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兴达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销售公司钢材部负责人、副经理兼钢材部部长、副经理,武钢集团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副经理、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冷轧薄板厂、冷轧薄板总厂厂长,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销售中心主任,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管理部部长。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 反对票 0票 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0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武钢债 临2011-022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9日在武钢(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推选张铁勋先生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全体监事列席了武钢股份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及表决过程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在对《关于同意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投资镀锡板钢铁项目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议案时认真履行了职责,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司债简称:07 武钢债 公告编号:临2011-020 股票代码:600005 公司债代码:126005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五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出席情况: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邓崎琳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和主持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振有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长邓崎琳先生、董事胡望明先生、独立董事孔建益先生和肖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刘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万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胡邦喜先生、应宏先生、程赣秋先生、尹晓青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了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情况
注:1、关于第十二、十三项议案,在统计投票结果时,发现有两张选票(合计152700股)的填写不符合累计投票制规则,经见证律师确认后,作无效选票处理。 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七项议案为关联事项,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双驰、姜翼凤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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