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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1-26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层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9人,亲自参加会议8人,分别为仇慎谦、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董事张宝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长仇慎谦先生代为出席并全权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伍仟万元整(RMB50,000,000.00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担保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

(一)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壹亿伍仟万元整(RMB150,000,000.00元),期限壹年,用于解决公司下属酒店装修资金需求,由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壹亿元整(RMB100,000,000.00元),期限壹年,用于解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由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青川先生、钟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沈青川先生、钟宏伟先生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企业管理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证券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决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投资设立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负责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的开业筹备、办理各项经营许可证单项审批及未来的经营管理工作,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富路口航空大厦1栋27层07-12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石正林;

5、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的咨询、策划(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酒店管理软件的开发;

6、与公司的股权关系:酒店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9.5%的股权;

7、酒店管理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酒店管理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051.25万元,净资产为19,880.09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5,000.92万元,净利润为685.41万元;

截至2011年3月31日,酒店管理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809.53万元,净资产为19,502.12万元,营业总收入为6,331.34万元,净利润为-377.98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持股100%;

4、经营范围:酒店服务咨询、顾问管理、开业前期筹备等(具体以深圳市工商局相关要求为准,待各单项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经营范围按实际取得审批内容作相应更改)。

(四)对外投资的意义和对公司的影响

酒店管理公司投资设立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是为了做好深圳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的开业筹备、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及未来的运营工作,符合酒店项目拓展需要,有利于扩大酒店连锁经营和管理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酒店管理业务整体水平和实力,提升格兰云天酒店品牌的影响力。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沈青川,男,196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南光集团证券经营管理部经理、资产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南光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昆山项目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钟宏伟,男,1967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中航物业总公司经理部经理、深圳中航地产公司开发部副经理、经理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兼新疆公司总经理,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成都公司总经理,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1-2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物业”)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伍仟万元整(RMB50,000,000.00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简介

1、中航物业注册资本是人民币5,000万元整,注册地点是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八楼、九楼,法定代表人是石正林,经营范围是: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的售后服务、市政工程管理、绿化工程、环境卫生、生活网点的管理和服务;空调、水电、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房屋装修、维修;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和管理;会议、礼仪的策划和咨询。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中航物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中航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航物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035.8万元,净资产为9,616.61万元,营业总收入为62,497.52万元,净利润为2,094.53万元。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中航物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247.76万元,净资产为10,076.87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6,236.92万元,净利润为460.26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对象: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3、贷款金额:人民币授信伍仟万元整(RMB50,000,000.00元);

4、担保期限:一年;

5、担保方式: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告的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中航物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展,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2、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事宜,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2,6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97%,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对外担保金额为58,413万元,两项合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51%。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6,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04%。

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1-28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6月10日(周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八层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

4、因故不能参加大会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1年6月7日至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层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联系人:宋丹蕾、鄢琰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申请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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