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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1-019TitlePh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201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15:00至2011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曾雁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1705.52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03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17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5525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354%。

  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杨云律师、杨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201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05.21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4%;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涂健先生、刘国常先生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郑伟文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涂健先生代为向大会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4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杨云律师、杨霞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1]邦盛股字第9号),认为: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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