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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1-02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0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1年5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03,5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5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3,54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霍庭、刘胜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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