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5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10TitlePh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在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教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72653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6%。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马国山先生、琚立生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高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宋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二○一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1年3月31日的20,315.4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3,047.31万元。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二○一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二○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二○一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予以回避并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同意20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一一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

  同意72611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反对41300股,弃权0股。

  1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对贷款银行和贷款条件的选择性,公司拟将2011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由444,000万元提高至641,0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122,000万元,保函和信用证及票据额度10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416,000万元。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总裁办公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同意726530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公 司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博客江湖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悦 读
   第A010版:股 吧
   第A011版:故 事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行 情
   第A014版:行 情
   第A015版:行 情
   第A016版:行 情
   第A017版:数 据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