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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5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 年5 月25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436 号文核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 万股,并于2010 年5 月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288 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1,088 万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股东履行限售承诺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其所持股份进行了自愿锁定的承诺: 1、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等五位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任恒星和陈葆元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关于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 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并且不存在本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事项。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 年5 月25 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6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备注1:2010 年12 月10 日,经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任恒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有关规定及承诺,任恒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此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持有雅克科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雅克科技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5 月20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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