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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1-01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5月13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2011年5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和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林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朱林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朱林华先生因工作变动,新工作岗位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经过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其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朱林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在公司不再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在此对朱林华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尹书明、李锦飞、吴秋璟、范明华对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离职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离职的核查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同意选举林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林子文先生简历: 林子文,男,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镇江新区改制上市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子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尹书明、李锦飞、吴秋璟、范明华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茂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茂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王茂和先生简历: 王茂和,男,1979年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曾任职于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任部长;本公司证券部任部长兼投资发展部部长、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镇江新区姚桥镇任副镇长。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镇江远港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茂和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尹书明、李锦飞、吴秋璟、范明华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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