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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1-01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5月18日,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慧潮共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潮共进”)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慧潮共进于2011年5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慧潮共进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慧潮共进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慧潮共进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1-01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5月13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3.1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5月27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潮宏基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林育昊 咨询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电话:0754-88781755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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