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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编号: 2011-017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通知情况 《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11年4月30日和2011年5月10日公告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以华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30。 4、会议地点:上海市沪南路9191号桃城度假村第四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6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75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5320万股的69.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 36,556,6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4,6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34,928,196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23,054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6,751,250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人骥先生、高勇先生、孙立军先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述职报告,委托独立董事高勇先生代为宣读。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附件)。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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