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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1-012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 否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11年4 月8日召开的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上。

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公司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二、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按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30日)当天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所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10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本次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30日

除息日:2011年5月31日

红利发放日:2011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828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08*****887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00*****461李福成
00*****462戴永全
00*****463李秉骥
00*****464丁广学
00*****466王启林
00*****475赵春香
00*****369毕贵索
1000*****465董学增
1100*****404李明玉
1200*****468朱明仁
1300*****476郭卫平
1400*****474邓连成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发行了11.3亿元“燕京转债”,2011年4月15日“燕京转债”进入转股期。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办法,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进行分红派息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息:P1=P0-D;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公式,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即2011年5月31日起,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21.86元/股调整为21.66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徐月香 李影

3、咨询电话:010-89490729

4、传真电话:010-894955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1-013

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券代码:12672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

调整“燕京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调整前“燕京转债”转股价为21.86元

●调整后“燕京转债”转股价为21.66元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1年5月31日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燕京转债”(证券代码:126729)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实施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时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做如下调整:

公司将于2011年5月30日(股权登记日)实施的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2.00元(含税),因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燕京转债(126729)”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21.86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1.66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1年5月31日(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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