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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1-17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玉刚董事长 7、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6人、代表股份数380,516,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85%。其中,A 股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80,073,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71.93 %;B 股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442,670股,占公司B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6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 (一)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216,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 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32.23 %;反对 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67.77%;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2010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216,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 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32.23 %;反对 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67.77%;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土地投资决策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516,1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380,073,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42,67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会议通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向到会股东做了《201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兰、伍勖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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