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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11-023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下午 2.召开地点: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模塑科技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股份106628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内容详见2011年4月29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审议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628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王华崇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编号:2011-02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模塑科技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克波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名,代表股份106425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 %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1年4月23日通过《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7)审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大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属于关联方,所以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是106135054股。 表决情况:同意29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8)审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9)审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第一大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属于关联方,所以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是106135054股。 表决情况:同意29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1)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部分高管的报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4250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荣朝先生、沈国泉先生分别向大家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查阅2011年4月23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律师、王华崇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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