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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1-01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1-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大洲A(证券代码:00057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2011年5月20日和5月23日)达到涨幅限制,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二条要求,经与本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必要核实,公司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除本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3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序宏先生答复:除已披露的事宜外,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公司股价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包括且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股权收购、重大投资等)。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新元公司及赵序宏先生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5、经向公司董事会核实:没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截至目前公司经营业绩未出现大幅增减,也未出现亏损。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3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经本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本公司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期不会发生大幅变动,未达业绩预告标准。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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