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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恒星科技 证券简称:002132 公告编号:201101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超精细钢丝销售合同的公告 2011-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2011年5月20日,公司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签订了《采购合同》,公司向江西赛维供应规格为0.13mm的超精细钢丝5,200吨(约合50,000,000Km)。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江西赛维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彭小峰 2、注册资本:86655万美元 3、经营范围:硅提纯/单晶及多晶硅棒以及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太阳能热管/太阳能热水器/热水系统以及太阳能光热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仓储(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 4、住所: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梅园小区 5、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情况 2010年度,公司未向江西赛维销售超精细钢丝。 (四)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赛维是目前全球产能最高的太阳能硅片生产商和领先的高纯度多晶硅和太阳能组件制造商,在行业内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江西赛维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购货方(甲方):江西赛维 供货方(乙方):恒星科技 2、交易数量及价格:总量为5200吨,具体发货数量及技术要求以甲方的订单为准;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 3、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交17%的增值税发票或者将该发票在交货日前寄至甲方采购部。 (2)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供货及月度供应计划安排发货,乙方不得少于合同附件中或甲方提供的供应月度需求,并以甲方的实际入库数量结算。 (3)特殊情况下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仓库,以保证甲方连续生产。 (4)甲方支付方式: 月结60天付款,以发票日期为准,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支付。 (2)以银行承兑汇票(90天或180天)方式支付。 (3)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无追索条款)。 (4)证期90天或180天国内信用证结算货款。乙方向银行提供信用证的同时还需提交双方确认的送货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17%增值税发票,货物运输单据等相关单证。 (5)如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超过5%,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重新协商价格。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2011年4月27日起生效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5月20日 6、合同生效时间:2011年4月27日 7、合同履行期限: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12月31日 8、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时,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退、换货物。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在货物接收后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若甲方仍需要,乙方应补交,并付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 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依约交货后甲方不能付款的,应按预期的货款结算,向乙方偿付5%。违约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所生产超精细钢丝产品,专用于太阳能电池片的切割使用,且"年产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已建设完毕;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已通过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投入,部分设备已具备生产能力。 按照公司计划,预计2011年12月31日前,公司在超精细钢丝生产方面将累计具备年产15,000吨的生产能力。 2、由于合同执行的产品售价为公司组织产品生产前与交易对方共同确定,暂无法确认具体合同金额,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根据目前该产品市场情况,规格为0.13mm的超精细钢丝价格7-10元/Km(税前),以7元/Km计算,预计该合同履行所总产生的销售收入将达35,000万元,占到201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77%(该预测仅为按照目前超精细钢丝产品市场情况进行推测,不代表公司对2011年度盈利情况的预测,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结合市场环境,向投资者提示下列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1、合同为框架性协议,合同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期较长、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采取一单一确认产品价格的方式,产品价格变化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产品行业、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价格等方面的变化,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4、由于二期"年产15,000吨超精细钢丝"项目为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公开发行方案正在审核过程中),虽然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但项目具体投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可能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与江西赛维签订的《采购合同》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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