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05-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1版)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MSCI中国A股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30%-95%,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收益中等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报告期为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上表所列示的债券,为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全部债券。 1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8.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 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7年10月9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已计入指数收益率的计算中)。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六)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督察长古韵女士的信息;更新了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更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信息,增加了代销机构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四) 在“十三、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 (五) 更新了“十四、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 (六) 更新了“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自2010年10月10日至2011年4月9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