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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2011-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9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00元/股,发行数量为1,7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76%;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6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24%。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48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号码,最终摇出7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48万股股票。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2011年5月23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1年5月20日公布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23个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04,832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3,744万股。 二、网下申购配号及摇号抽签结果 2011年5月24日(T+1日)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和承办单位(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摇号抽签,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网下摇号抽签结果公告如下: 参与本次网下摇号配售的有效申购股数为3,744万股,配号总数为78个,每一个申购单位(48万股)配一个号,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78。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7个号码,中签号码为: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36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7家,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8.97435897%,有效申购倍数为11.14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336万股。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摇号结果,网下发行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注: 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初步询价及主承销商研究报告的估值情况 1、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18日为初步询价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 2011年5月18日15:0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由33家询价对象管理的41家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其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2、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价值区间为42.00元/股~48.00元/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电泳涂料(阴极电泳涂料和阳极电泳涂料)、面漆、陶瓷涂料等高性能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可比公司在本次发行询价截止日2011年5月18日的2010年市盈率均值为47.97倍。 3、定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路演与初步询价的情况,结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0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4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3.4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700万股计算)。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份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单元 电 话:010-66581790、6658186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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