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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二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363,797股,占公司总股份115,653,000股的55.6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4名,发出表决票共41张,收回41张,有效票41张,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884,946股,占公司总股份115,653,000股的45.7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78,851股,占公司总股份115,653,000股的9.92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4,315,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反对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2、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4,315,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反对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3、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4,315,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3%;反对4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林海平回避表决; 4.1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2 发行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5 发行数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6 限售期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4.8 上市地点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9 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10 募集资金投向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4,265,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4%;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6、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林海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7、 审议《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林海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8、 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和林海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8,049,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65%;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9、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4,265,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4%;反对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罗小洋、李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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