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1–021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1-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机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1)第244号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3月31日,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泰”)以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为98,455.12万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为53,280.44万元。 2011年5月24日,公司与恒力泰股东罗明照、梁汉柱、陈国强等33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恒力泰33位股东同意将所持有恒力泰共51%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1,305.6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305.6万元)转让给科达机电; 2、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双方协议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恒力泰33位股东同意以人民币40,000 万元的价格向科达机电出售恒力泰51%股权,各股东出售价格按所转让股权比例计算; 3、科达机电同意以人民币40,000 万元的价格购买恒力泰33位股东持有的恒力泰51%的股权; 4、双方约定恒力泰2011年3月31日前未分配利润中8,960万元归恒力泰原股东所有; 5、科达机电同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5日内,向恒力泰33位股东足额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6、本股权转让协议自科达机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恒力泰股东股权转让及持股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