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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5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 5 张,收回有效表决票 5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237.6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24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5月2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的方式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其中:委托出席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237.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 5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定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16,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80,366,5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33,5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 010201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249页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合计为47,975万元,公司将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程度分别投资于以下五个项目:

  1、键鼠产品建设项目,投资额25,920万元;

  2、音频(无线音箱、耳机)产业化项目,投资额7,450万元;

  3、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额5,020万元;

  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5,820万元;

  5、营销总部及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投资额3,765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审国际 鉴字[2011] 01020137号《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1 年 4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8,237.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键鼠产品建设项目已预先投入5,247.84万元;

  2、音频(无线音箱与耳机)产业化项目已预先投入1,151.93万元;

  3、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建设项目已预先投入844.90万元;

  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预先投入515.33万元;

  5、营销总部及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已预先投入477.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37.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转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2.1 会计师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 鉴字[2011] 01020137号《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11 年4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2 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237.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3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置换未违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237.6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4 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同意雷柏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237.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 鉴字[2011] 01020137号《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保荐意见。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24 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定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8.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16,0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80,366,5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33,5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 010201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已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5916034710602,截止2011年 4 月30日,专户余额为 23,005.51441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键鼠产品建设项目、音频(无线音箱和耳机)产业化项目、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总部及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已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6012100072991,截止2011年 4 月30日,专户余额为 51,508.35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键鼠产品建设项目、音频(无线音箱和耳机)产业化项目、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总部和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及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已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801014180005174 ,截止2011年 4 月30 日,专户余额为 40,00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安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安信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安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安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安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永兴、范文明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安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3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安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安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安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安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安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安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安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安信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3年12月31日)起失效。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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