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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1-02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的议案》。 《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宇顺电子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宇顺电子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的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拟确定其报酬为不超过4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经关联董事赵后鹏、周晓斌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经关联董事赵后鹏、周晓斌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RMB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RMB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玖仟万元(RMB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资金周转,授信期限均为壹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陈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曾任安徽省宿松县财政局公务员,深圳华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冠利达必是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丽斯达日化(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欧莱雅(中国)公司品牌财务总监、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明仕顺达集团副总裁。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2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1年5月24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的议案》。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宇顺电子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2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1月1日至5月19日,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单位:万元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山本光电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053.11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11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关联董事赵后鹏先生、周晓斌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2.5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山本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本光电”)成立于2003年2月14日,由周晓斌先生、孙威先生等人共同出资创立,法定代表人为孙威先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8区创业二路粮食公司工业园C栋。山本光电主要从事背光源的生产、销售。截止2010年12月31日,山本光电总资产为4526.39万元,净资产为2762.56万元。2010年度,山本光电营业收入为8941.35 万元,净利润为896.02万元。截止2011年4月30日,山本光电总资产为4257.73万元,净资产为3106.62万元。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山本光电营业收入为2440.91万元,净利润为344.0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本光电为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赵后鹏先生,公司股东、董事周晓斌先生,原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王晓明先生(2010年9月28日起,股份比例已减持至5%以下)参股的公司,三人分别持有山本光电11.29%、24.19%、6.45%的股权,同时周晓斌先生担任山本光电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山本光电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用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采购对象及采购价格,对关联方视同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由公司采购部门根据按照询价比价的结果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采购款项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背光源等生产性物料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了2011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2011年与山本光电实际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总金额2220.1万元。公司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遵循在同等价位上采购到性价比更优的原材料和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11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宇顺电子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遵循在同等价位上采购到性价比更优的原材料和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2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后鹏、周晓斌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山本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本光电”)成立于2003年2月14日,由周晓斌先生、孙威先生等人共同出资创立,法定代表人为孙威先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8区创业二路粮食公司工业园C栋。山本光电主要从事背光源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山本光电总资产为4526.39万元,净资产为2762.56万元。2010年度,山本光电营业收入为8941.35 万元,净利润为896.02万元。截止2011年4月30日,山本光电总资产为4257.73万元,净资产为3106.62万元。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山本光电营业收入为2440.91万元,净利润为344.0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本光电为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赵后鹏先生,公司股东、董事周晓斌先生,原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王晓明先生(2010年9月28日起,股份比例已减持至5%以下)参股的公司,三人分别持有山本光电11.29%、24.19%、6.45%的股权,同时周晓斌先生担任山本光电的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山本光电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4、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山本光电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5,800万元; 三、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用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采购对象及采购价格,对关联方视同普通供应商进行管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山本光电于2011年5月19日在深圳市签署;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生产用物料等产品;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背光源等生产性物料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原材料的及时供应,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刘勇先生、刘澄清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1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股东将严格遵守回避表决制度。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山本光电签署的《二〇一一年度物料采购框架协议》;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2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78号文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顺电子”)于2009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378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669.3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6,708.65万元。截止2009年8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鹏所验字[2009]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1年5月24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611.18万元,剩余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为17,096.97万元。 201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项决议于2010年11月15日经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相关规定,公司需于2011年5月15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5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同等数额的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6个月以内为6.31%)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7.75万元。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需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公司保证到期后足额归还,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宇顺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需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宇顺电子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作为宇顺电子的保荐机构,在宇顺电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平安证券同意宇顺电子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2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宇顺显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为长沙宇顺显示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沙宇顺显示成立于2007年7月6日,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M0栋北七楼,法定代表人为赵后鹏,现注册资本1.6亿元,本公司持有100%股权。主要经营范围:液晶显示器(不含国家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脑、通信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经销。长沙宇顺显示为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小尺寸TFT-LCD 模组项目”、“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目前,长沙宇顺显示的上述项目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 三、 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支行 5、综合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目前,长沙宇顺显示公司的非募投项目Mon STN Line前段生产线计划于近期开始投产,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为准),授信仅限于用于向上游企业购买原材料,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具体业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有追索权保理、开立国内信用证并叙做买方押汇和买方代付、开立进口信用证并叙做进口押汇和进口代付、非融资保函。 6、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范围: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确认,当长沙宇顺显示未按主合同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债权人均有权选择优先行使主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公司明确放弃任何其他担保的优先抗辩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担保的收益和风险评估。 1、长沙宇顺显示的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547.61万元,负债总额为 5,762.50万元,净利润为-151.14万元,净资产为5,785.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90%,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1年4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6,142.03万元,负债总额为10,413.94万元,净利润为-57.02万元,净资产15,728.09万元,资产负债率39.84%。以上数据尚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长沙宇顺显示的生产发展,解决其非募投项目Mon STN Line前段生产线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3、长沙宇顺显示的资信情况 该公司的信用状况良好。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1年5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87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2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6月13日-2011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下午15:00 至2011年6月1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11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其中议案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1年6月8日—2011年6月9日,9∶00 至12∶00,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15:00至2011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星、朱孟勇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0755-86028268-8525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 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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