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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25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5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9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低于5.96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500万股(含12,500万股),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6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发建设。2009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2010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同意将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自该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意因定价基准日调整而对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6.76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500万股(含12,500万股),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总额为70,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将不超过69,000万元。

  鉴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审议通过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一年有效期将近之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和审慎分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协商后,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同时,公司已对涉及募投项目的资金作了安排,项目经营情况良好。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召开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26

  关于召开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10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撤销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1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10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证券事务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徐超、宋婕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箹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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