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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6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6日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1年5月修订)》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5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00万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50万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为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王荫桐和周凤英。” 现修改为“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7642万股,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为: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12万股,北京吉乐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798万股,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90万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382万股,王荫桐30万股,周凤英30万股。”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6500万股。其中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额为3846.4万股,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额为802万股,王荫桐持股数额为30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数额为165.6万股,社会公众持股数额为1656万股;上述发起人持股总计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现修改为“第十八条 2010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本结构为: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额为3846.4万股,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额为802万股,王荫桐持股数额为30万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数额为165.6万股,社会公众持股数额为1656万股。上述股东持股总计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7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6月17日,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制定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朱煜、郇绍奎、徐扬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1年2月25日、2011年5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6月1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加力、储舰 联系电话:(010)64369908,(010)64361831-8115 传真:(010)6436990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号M2楼2层 邮编:100015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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