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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带业”或“发行人”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12号文核准。永利带业的股票代码为30023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45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T-5日)至2011年6月1日(T-3日)9:30至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1年6月7日,周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东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6、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东海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询价对象。 7、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报价主体,由询价对象代为报价。2011年6月1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最低申报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报单位”均设定为90万股,即股票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9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50万股。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摇号采用按申报单位(90万股)配号的方法,主承销商按股票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报单位获配一个编号,于2011年6月8日(T+1日,周三)上午摇出5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90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5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5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3、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4、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2011年6月9日(T+2日,周四)刊登的《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5、回拨机制:网上申购不足时,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仍然申购不足的,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启动回拨机制的原因以及具体安排。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50万股;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5月27日(T-6日,周五)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yonglibelt.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改革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推介安排 东海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5月30日(T-5日,周一)至2011年2011年6月1日(T-3日,周三),在北京、上海、深圳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21-50586660。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年5月30日(T-5日)至2011年6月1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9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报单位”为90万股,即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9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450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 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 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报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日(T-3日)12:00前完成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累计申报数量超过450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90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90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佩浩 住 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58号 电 话:021-59884061 联系人:恽黎明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电 话:021-50586660 联系人:张静、董文婕、周晓英、左瑶、潘晓逸 发行人: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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