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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3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9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为:高利民先生、黄卫书先生、黄立新先生、宋祖英女士、葛骏敏先生、孟宏亮先生、张新觉女士,独立董事沈福荣先生、郑植艺先生、张旭先生、邵毅平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19日收到独立董事郑植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郑植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兼职的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任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低于法定人数。 鉴于郑植艺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植艺先生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郑植艺先生仍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玉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鉴于郑植艺先生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兼职的公司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也不再担任。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王玉萍女士为公司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主任职务,待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购买上海办公用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7,569,004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海信虹房地产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市四川北路859号的中信广场的商品房,总面积594.77平方米,主要用于本公司上海办公和全资子公司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出资在上海购买房产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 《关于公司出资在上海购买办公用房的公告》全文将刊登于2011年5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2011-038号。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1年6月13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经编园区经编六路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将刊登于2011年5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2011-039号。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萍,女,1963年1月13日出生,中国党员,高级工程师。 1983年-1995年就职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机械厂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5-2005年,就职于中日合资北京中丽化纤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公司,任市场部、管理部部长、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今任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王玉萍女士于2011年4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六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教育取得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5354)。 王玉萍女士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玉萍女士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1-03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购买上海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购买上海办公用房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7,569,004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上海信虹房地产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市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的商品房,总面积594.77平方米,主要用于本公司上海办公和全资子公司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用房,具体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出资在上海购买房产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上海信虹房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地:上海市武进路289号419室 法定代表人:丁劲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9000293897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市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22层04室房产的所有权,基本情况如下: 1、该房产所属项目名称为:中信广场,位于上海四川北路859号。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虹字(2002)第011943号",土地使用期限: 2052年6月6日止。房屋用途为:办公。 2、该房屋建筑面积为594.77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37,569,004元。 3、定价依据: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该商品房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资产购买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2、购买以上资产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购买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在上海购置办公用房,用于公司市场开拓、产品展示、品牌策划宣传、客户接待、业务洽谈等综合业务。使公司能更好地拓展市场空间,吸引高端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国内、国际的销售网络,提升公司形象,实现"世界领先的轮胎帘子布、涤纶工业长丝、灯箱广告材料供应商"的企业愿景。兼作全资子公司上海格迈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用房。 六、备查文件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1-03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5月26日在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大会召集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时间:2011年6月13日 下午14:30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增补王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1年6月8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股票账户卡。 2、登记地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1年6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潘晓婵 3、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0573-87989196(传真) 4、邮政编码:314419 5、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编六路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股东登记表(附件二)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1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地址: 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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