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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1、公司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和远大物产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经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转口贸易)、塑料原料及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实业投资、商业信息咨询服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因本项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向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4%,由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委托贷款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决定于2011年6月16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经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转口贸易)、塑料原料及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实业投资、商业信息咨询服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因本项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1日,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1401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主要经营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广告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该公司的股东为金波等11名自然人,均为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所需资金由各投资方自筹。

新公司主要从事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转口贸易)、塑料原料及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实业投资、商业信息咨询服务等,具体经营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一直将“集团化管理、专业化经营”作为工作重点,夯实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基础。在管理上导入了宽度可以覆盖母子公司、深度可到商品规格细目的ERP系统,建立健全了分级授权体系。在专业化经营上逐步推动事业部向专业化公司的转型,增强主营业务在业界的影响力。本次对外投资是将原塑胶事业部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氯乙烯(PVC)、聚碳酸酯(PC)等业务板块进行重组,打造出以总部决策团队为中心,辐射华北、华南、西北、西南区域分销经营、全国布局的新架构,从而更好地服务上下游客户群体,以确保核心竞争力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将以原有经营管理骨干为核心,委派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人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等主要职务,统一纳入ERP流程管理、按照分级授权原则实行集团管控,采用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对其进行制度化审计,控制其经营及财务风险。同时,与注册地政府洽谈,获得更加优惠的政策,保障新公司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新公司成立后,在与全球20多个国家的石化企业业已建立的长期稳固的贸易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上,将进一步发展稳定的共赢渠道和多元化的产品类别,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成熟的盈利模式,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更大提高。

五、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设立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和远大物产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1日,住所为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1401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主要经营投资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广告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该公司的股东为金波等11名自然人,均为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所需资金由各投资方自筹。

新公司主要从事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具体经营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从事市场高度竞争的进出口贸易型企业,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深耕进出口贸易主营业务,创造出了良好的业绩。近年来,随着经营规模地扩大,公司愈加深刻地认识到经营业绩的好坏基本依靠经营管理团队的尽职尽责,公司应当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的工作激情。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也大为提高,公司定位于大宗原材料的价值链供应商、突出贸易主业的战略愈加清晰,同时也面临着更多、更好的投资发展机会。为此,在集团管控、专业经营的前提下,组建一个产业投资公司实有必要。公司将委派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人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等主要职务,并定期对其进行制度化审计,控制经营及财务风险。

新公司成立后,主要利用宁波及周边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紧密围绕公司定位于大宗原材料的价值链供应商、突出贸易主业的战略,专注于能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促进公司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提高。

五、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6月16日上午10:00召开。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10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云台宾馆会议室(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2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年度报告)。

3、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年度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10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5、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6、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远大石化有限公司(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开会当日会议召开前也可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邮政编码:222006。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3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向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4%,由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向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由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期限2年,年利率4%,用于补充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有52%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贷款人和担保人基本情况

贷款人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有52%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祥敏,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经营进出口贸易、内贸。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31,780,424.10元、净资产32,994,431.24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6,863,693.77元、净利润3,516,837.64元。

担保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有52%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主要经营和代理国家规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813,083,665.65元、净资产489,401,086.72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183,666,602.24元、净利润131,229,908.23元。

多年以来,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已经形成了持续、稳健、高效的运营机制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具有充足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能够有力地保障本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按期偿还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基本上全部来自于控股子公司,所以公司应当全力支持其发展。本次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控股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这样不但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利息收入,而且可以进一步增强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经济实力,有效提高其资产盈利能力,更加能保障其经营健康平稳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投资收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如意集团,证券代码:00062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1年5月18日——5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1、经与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未来三个月亦无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以及其他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拟计划新注册成立两家控股公司:

公司拟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和远大物产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远大石化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经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转口贸易)、塑料原料及制品的批发与零售、实业投资、商业信息咨询服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0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

目前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5月24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1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拟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向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由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目前该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5月24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1年5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照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1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0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增长幅度约在100——150%之间(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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