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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0TitlePh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5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了一篇名为《恒星科技订单远超产能 分析师称疑为定增造势》的文章,涉及公司超精细钢丝的相关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已陆续签订四份超精细钢丝供货合同,供货重量共计9500吨,……今年只剩下7个月时间,只能生产7200吨,9500吨合同如何完成是个疑问。……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发现上述报道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在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期间,分别与阿特斯光伏电力(洛阳)有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安阳凤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超精细钢丝销售合同,四份合同涉及各种规格超精细钢丝从长度折算为重量大约为7664吨,而并非报道中所说的9500吨。

  2、按公司计划,预计到2011年12月31日前,公司超精细钢丝产品将达到年产15,000吨的生产能力。而经公司测算,预计公司在2011年度累计可生产超精细钢丝8,000吨-9,000吨,公司具备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

  本公司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和相关规定披露了上述四份合同(公告编号分别为2011013、2011018、2011019),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后续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三、必要的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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