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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2011-01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5月05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9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6月0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6月0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6月0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6月0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8*****215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08*****115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08*****117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
08*****120晋江市建利塑料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蔡少雅

咨询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电话:0595-85337766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1-02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之前公司派发现金红利的,相应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此,同意公司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九条约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2010年度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63调整为24.43元。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七匹狼公司本次期权调整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而进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董事吴兴群先生及董事洪清海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5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以及巨潮网2011年5月28日《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1-02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2010年12月15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1年1月6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予公司18位激励对象合计265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1年1月7日,行权价格为24.63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七匹狼股票的权利。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11年5月5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

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九条约定,如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以及相应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此,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九条约定的方法,2010年度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4.43元。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七匹狼公司本次期权调整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而进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七匹狼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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