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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1-033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下午1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号)3号楼3楼报告厅 3、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豪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242,421,691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计1,848,484,338.2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6、《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预计五个框架协议项下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899.95亿元。因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9、《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1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豪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祝磊律师、朱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沪中豪(2011)法见字第10号],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1-034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融资融券券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9:3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嘉路79号)3号楼3楼报告厅。 3、会议的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有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2.1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2.1.1交易对方 2.1.2标的资产及交易价格 2.1.3期间损益的归属 2.1.4对价支付方式 2.1.5标的资产过户 2.1.6违约责任 2.1.7标的资产涉及的人员 2.1.8本次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非关联股东对以下子议案逐项表决,形成具体决议如下: 2.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2.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2.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通过。 2.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通过。 2.6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2.7锁定期
表决结果:通过。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2.10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工业有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审议<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工业有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工业有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工业有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祝磊、朱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沪中豪[2011]法见字第11号》,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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