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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等情况的说明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属自愿性信息披露。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披露股东李东生先生为清偿因参与认购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约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李东生先生拟自2011年5月24日起减持所持本公司部分流通股份,预计未来三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4,000万股( 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李东生先生持股变动过程

  李东生先生系本公司创始人、发起人之一,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2004年1月30日)持有本公司发起人股份(非流通股份)共计144,521,73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59%。

  本公司予2006年4月20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由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对价股份,方案实施后,李东生先生支付对价股份共计22,568,730后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144,521,730股减少为121,953,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72%。( 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年6月8日,李东生先生因财产分割原因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24,390,6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5%)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予其前妻,过户完成后,李东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由121,953,000股减少为97,562,4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77%。

  2009年4月23日,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5,060万股股份;其中,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筹资金认购63,10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3年),认购后持本公司的股份由97,562,400股增加至160,662,4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7%。( 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0年7月26日,本公司采取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1,178,273股;其中,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50,000,224元认购72,254,400股(股份限售期为3年),认购后持本公司的股份由160,662,400股增加至232,916,8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5%( 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7月31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2011年5月19日,本公司实施2010年度资本公积10转增10的分配方案,本次转增完成后,李东生先生持本公司股份由232,916,800增加至465,833,6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16,458,400股,该部分股份已质押;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49,375,2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5%。

  二、李东生先生参与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及拟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李东生先生作为战略投资者承诺以不低于2.5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认购股份。为筹措上述资金,李东生先生通过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代码"01070")部分股份获得价款约5,921万元加上其自有资金约9,079万元作为部分认购资金的来源,差额(1亿元)需通过借款筹集。为此李东生先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粤财信托")于2010年7月21日签订相关协议,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由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融资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李东生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的2010年度法定可转让额度(即40,165,600股)及2011年度新增可转让法定额度(即18,063,600股)合计58,229,2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向广东融资再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此,李东生先生分别于2010年7月16日、2011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 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7月18日、2011年1月7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为及时清偿借款,经友好协商,广东融资再担保于2011年5月23日先将李东生先生已质押(116,458,400股)股份中的40,000,000股解除质押,由李东生先生出售股份,出售股份的款项将直接划入广东融资再担保及粤财信托监管的银行帐户用于还款。

  三、关于李东生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李东生先生拟减持上述股份的行为不须履行事前披露义务,只需事前委托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在减持发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李东生先生主动委托本公司发布自愿性信息披露,严于法规的要求。

  李东生先生作为本公司的董事长、CEO,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李东生先生本次拟出售的股份为其上市时持有的发起人股份,出售目的只为筹集资金清偿借款。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1-04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李东生先生担任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属自愿性信息披露。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选举李东生先生为华星光电董事长(李东生先生原为华星光电副董事长),范鸣春先生为华星光电董事、副董事长〈由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深超科技")推荐〉。根据公司之前与深超科技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华星光电项目建设期间,其董事长由深超科技推荐的董事担任。本次华星光电董事会选举李东生先生担任其董事长表明深圳市政府对公司8.5代液晶面板项目的积极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李东生先生在行业内的影响力,推动项目快速发展。

  目前公司8.5代液晶面板项目的工作重心已转入生产设备入场和安装调试阶段,比原计划提前了一个多月时间。设备搬入、安装工作目前进展顺利,进度过半。尽管日本地震对部分设备交付有一定延误,但公司正在积极和供应商协商尽力缩短影响期,项目拟按原计划于8月份进行试生产。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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