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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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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1-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21日证监许可【2010】228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4月16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4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4月16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成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童鹭榕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
德国安联集团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1年4月16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3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和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许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宏观经济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3)王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周泉恭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5)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2年11月加入兴业证券投资部任投资分析员。2003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冯天戈先生2010年4月至2010年12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350.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9%。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61.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61%。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32%,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61%;净利息收益率为2.49%。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不良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21.14%。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设有代表处,设立了湖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浙江苍南建信村镇银行、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河北丰宁建信村镇银行、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苏州常熟建信村镇银行9家村镇银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9,874台,拥有员工313,867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年共获得100 多个国内外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二 位,在“全球银行品牌500强”列第13位,并被评委2010年中国最佳银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Interbrand2010年度最佳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列第三 位,银行业第一位;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3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89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2009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楼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楼9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网址:www.vip-funds.com 或 www.gtja-allianz.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 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423

传真:(010)8523868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3)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 李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琪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5)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6)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7)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33

网址: www.gf.com.cn

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客服: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0)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蔡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0764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5475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3)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1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联系人:李博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5)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虞谷云

客服中心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6)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咨询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7)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01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8) 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33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9)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20)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1)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189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22)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3)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25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5)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6)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联系人:孙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7)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81283906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8)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高颂

联系电话:(0755)83704098

联系人:罗鸣捷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710885

网址:www.ytzq.net

29)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301栋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健一

联系电话:(0755)22626198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30)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1) 名称: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2) 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3)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2638

传真:(010)66594568

网址:www.boc.cn

34)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联系人:金喆?

传真:(028)86695681

网址:www.gjzq.com.cn

35)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张建平、罗绍辉

网址:www.dg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张于爱

网址:www.ecitic.com

37)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杨瑞芳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 www.cjis.cn

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电话:(025)84457777-235

联系人:万鸣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9)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0755)22627052

联系人:周璐

联系电话:(0755)22626172

公司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40)名称: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或 www.avicsec.com

41)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30

联系人:王京京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42)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3)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9层

法定代表人: 丁之锁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 林长华

网址: www.hrsec.com.cn

44)名称:天相投顾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566

联系人:林爽

网址:www.txsec.com

45)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023)63786433

联系人:陈诚

网址:www.swsc.com.cn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双禧A份额、双禧B份额将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双禧100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1、双禧100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申购费率

双禧100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1.20%
100万(含)至500万0.70%
500万(含)至1000万0.20%
1000万元(含)以上每笔交易1000元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招行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和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基金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双禧100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投等业务。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业务,基金投资人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进行网上申购双禧100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网上直销申购优惠费率
农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浦发卡中信卡兴业卡工行卡
M<100万0.84%0.96%0.96%0.60%0.60%0.60%0.60%0.60%
100万≤M<500万0.60%
500万≤M<1000万0.20%
1000万≤M每笔交易1000元

基金管理人不设置申购金额上限,但各银行卡具体的申购上限要遵守各银行网上银行上限标准。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双禧100份额并适时参加相关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及费率情况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该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活动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基金投资人留意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双禧100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计算方法:

双禧100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

例3: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000元申购双禧100份额,申购费率为1.2%,假定申购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申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申购份额=9,881.42/1.050=9,410.88份

例4:如例3,如果该投资者选择通过场内申购,假定申购费率也为1.2%,则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410份,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给投资者。计算方法如下:

实际净申购金额=9,410×1.050=9,880.50元

退款金额=10,000-9,880.50-118.58=0.92元

(3)处理方式:

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通过场内方式申购的,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双禧100份额的赎回费率、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赎回费率:

双禧100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持有1年以下0.50%
持有1年(含)至2年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0.00%

注: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2 年按730天计算。

双禧100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0.50%。

(2)计算方法:

双禧100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举例:

例5: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双禧100份额,持有时间为8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5%=52.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52.50=10,447.50元

3、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双禧100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双禧100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5、双禧100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基金管理人其他相关费用。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中证100指数的有效工具,从而可以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 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中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结合合理的投资管理策略等,最终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股票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法律法规限制等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分股等)进行适当替代。

2、股票指数化投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1)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2)投资组合调整方法

本基金将对标的指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调整,同时也会结合限制性调整措施对基金资产进行适当调整。

(3)跟踪偏离度的监控与管理

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的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二)投资的决策程序

1、投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决定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投资程序

(1)首先运用数量化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的研究报告,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指数化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与归因分析,提出研究分析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相关研究分析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分析报告,原则上依据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资产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方法,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评估基金投资绩效。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密切跟踪标的指数的变动,结合成份股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绩效评估报告等,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以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标的指数为中证100指数。

中证100指数是从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中挑选规模最大的10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证100 指数具有市场代表性好、历史业绩表现突出、编制规则透明度高、成份股数目适合跟踪、流动性强、市场认知程度高、指数运作体系完备、未来创新潜力较大等综合优势。

如果中证100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中证1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1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合适投资的指数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更换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投资对象,需履行适当程序,并在正式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100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5月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4,604,400,656.6490.41
 其中:股票4,604,400,656.6490.41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76,848,832.055.44
其他各项资产211,787,941.814.16
合计5,093,037,430.50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670,098,014.1913.66
制造业1,153,359,581.4223.51
C0食品、饮料213,724,860.494.36
C1纺织、服装、皮毛19,962,670.560.41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57,877,726.201.18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281,626,745.215.74
C7机械、设备、仪表567,001,223.3611.56
C8医药、生物制品13,166,355.600.27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6,851,912.241.97
建筑业137,114,010.632.79
交通运输、仓储业209,094,666.404.26
信息技术业114,869,189.142.34
批发和零售贸易68,433,641.911.39
金融、保险业1,923,443,201.7539.21
房地产业185,093,856.593.77
社会服务业29,199,882.210.60
传播与文化产业
综合类16,842,700.160.34
 合计4,604,400,656.6493.85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36招商银行15,713,359221,401,228.314.51
601318中国平安4,257,283210,565,217.184.29
600016民生银行28,701,171160,439,545.893.27
601166兴业银行5,330,098153,027,113.583.12
601328交通银行26,448,649150,492,812.813.07
600000浦发银行10,939,439148,995,159.183.04
600030中信证券8,846,358123,583,621.262.52
601088中国神华4,190,803121,910,459.272.48
000002万科A11,803,931102,576,160.392.09
10601988中国银行27,107,79990,268,970.671.84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存出保证金1,257,161.52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66,709.51
应收申购款210,464,070.78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211,787,941.81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①-③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②-④
2010-4-16至2010-12-317.20%-11.55%18.75%1.33%1.60%-0.27%
2011-1-1至2011-3-313.64%4.21%-0.57%1.25%1.25%0.00%
2010-4-16至2011-3-3111.10%-7.82%18.92%1.31%1.52%-0.21%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9.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是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费时间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足3 个月的,按照3 个月收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为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0.02%/年。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上一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指数许可方约定了每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下限,则该下限超出正常指数使用基点费的部分(即:每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下限-该季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 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1月29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的内容。

2、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的内容。

3、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4、更新了“第九部分 双禧100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的内容。

5、更新了“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内容。

6、更新了“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的内容。

7、更新了“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内容。

8、更新了“第二十七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

9、更新了“第二十八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 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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