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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上会 洛阳北玻称专利案无实质影响 2011-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彦
证券时报记者 李彦 被“雪藏”一年有余的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进程终于有了突破,将于今日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会后事项审核。而早在去年的3月19日,洛阳北玻IPO就已上会通过,但因此前悬而未解的英国和加拿大两项专利侵权事件,洛阳北玻当时止步于上市门前。 国内专业机构 认定北玻不侵权 资料显示,2004年10月, Tamglass以其在欧洲的有关玻璃弯曲钢化机器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技术遭到侵犯为由,对洛阳北玻提起诉讼。2006年2月,英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构成侵权,要求洛阳北玻赔偿损失并支付诉讼费用25万英镑。 此外,洛阳北玻还在最新申报稿上补充了此前未披露的加拿大专利侵权事件。2011年3月10日,洛阳北玻子公司上海北玻收到加拿大联邦法院寄送的诉讼案件判决书,法院于2010年11月26日对Tamglass起诉Horizon Glass & Mirror 公司和上海北玻侵犯其在加拿大的两项专利做出缺席判决。法院认为,上海北玻的侵权事实成立,特此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以任何方式出售侵权设备到加拿大;此外,上海北玻由于侵权造成的损失将由法院首席书记确定。 针对以上侵权事项,洛阳北玻在最新申报稿上表示,经国家专业权威机构认定,北玻产品不侵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由于中国与英国、加拿大没有签署司法协助协议、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英国、加拿大法院的判决,我国法院应不予承认和执行,该等判决在中国不具有法律效力。 洛阳北玻进一步认为,竞争对手之所以选择在国外起诉发行人,这是竞争对手利用专利保护伞设置技术壁垒来遏制发行人在国外市场发展壮大的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而且经专业权威机构认定洛阳北玻涉案设备所使用的技术与原告在英国、加拿大申请的专利技术有本质性的区别,不存在侵权行为。 专利案计提 预计负债800万元 据洛阳北玻介绍,两境外专利案最大的影响就是不能在Tamglass公司持有的欧洲专利(专利号:0261611)和两个加拿大专利(专利号:1308257和2146628)有效期内向英国和加拿大销售所谓的侵权设备,其中,0261611号专利已于2007年9月到期失效、1308257号专利已于2009年10月6日到期失效、2146628号专利有效期至2015年4月7日。 英国专利案“赔偿损失”因洛阳北玻销售该台设备未盈利,原告也无法向法院举证该台设备给其造成的损失,因而也就未对赔偿方式做出选择也未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公司可能承担的损失主要是诉讼费用25万英镑及其利息。加拿大专利案法院虽未明确具体的赔偿数额,但比照英国专利案,由于涉案设备一台,因此可能承担的损失最高也即该台设备的全部盈利,最高不超过18万美元;原告支付的律师费预计也不会高于英国专利案的25万英镑。 虽然英国、加拿大法院的判决不能得到中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但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两境外专利案可能带来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800万元。 据悉,涉案技术不是洛阳北玻的核心技术,洛阳北玻自2006年英国专利案判决后,已经研发出更加优良的技术替代了涉案技术,涉案技术已经被淘汰;而且报告期内其向英国和加拿大销售的设备只有2台,仅占报告期钢化设备销售数量的0.24%,即使发行人失去英国和加拿大市场,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也不会构成影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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