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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0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4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6,000万元人民币,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辉丰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辉丰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1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1年4月17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5月28日11时在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 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自珍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使用 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5号文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8.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17,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356,433.6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893,566.40元,较原636,420,000.00元的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505,473,566.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验〔2010〕32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止2011年4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306,676,177.34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间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以1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辉丰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辉丰股份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6月15日(星期三) 上午九点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议案》 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1 年6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24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3255333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卞宏群 通讯地址: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邮政编码:224100 3、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28日 附: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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